服务热线:400 900 8000

武汉市新增3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情况通报

瑶瑶雨雨 发表于 2022-2-24 17:19:5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484 0



中风险地区调整

23日晚,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2022年2号通告:




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
(2022年第2号)


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自2022年2月23日起,将东湖高新区关东街道保利时代天悦小区28栋、江岸区后湖街道同鑫花园小区29栋、青山区红卫路街道58街坊127门调整为中风险地区。


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
2022年2月23日



最新情况通报

今天(2月24日)下午,武汉市召开新闻发布会,通报武汉市最新疫情情况,以下是发布会详情↓↓↓


2月23日12时至2月24日12时,我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3例。他们都是在已管密切接触者常规核酸检测中发现的,此中2例为此前通报的培训班学员,1例为密切接触者。


截至目前,全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0例、无症状感染者6例,均在市金银潭医院隔离治疗。


本次疫情发生以来,为防止疫情向社会面传播和向外溢出,尽早实现“零新增”,我市有序有力开展流调排查、管控救治、核酸检测等工作。截至今天12时,共开展重点人群、一般风险暴露人群核酸检测114.47万人份,已将1家酒店、4栋居民楼调整为中风险地区。


现将新增3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有关情况及活动场所通报如下:


确诊病例1:培训班学员,居住于徐东大街岳东路4号,在已管密切接触者常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,确诊为新冠肺炎(轻型)。


确诊病例2: 培训班学员,居住于花山街道万科紫悦湾,在已管密切接触者常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,确诊为新冠肺炎(轻型)。


确诊病例3:外地来汉人员,为前期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,在常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,确诊为新冠肺炎(轻型)。


上述确诊病例的近期活动场所,有些活动点位此前已通报,新增点位为:


2月19日:汉阳区鑫开元小吃店,Erika Lounge Bar(武昌前进路店),星聚会KTV,米乐星KTV(中南天紫广场店);


2月20日:四美包子店(匠心汇店),黄陂前川甘露山文旅城,花山街道万科紫悦湾;


2月21日:四美包子店(匠心汇店),迈欧健身游泳会所(中冶南方大厦店),中百罗森(中冶南方大厦店),熊太婆原汤水饺(粮道街店),硚口区万佳主题酒店,盘龙城鼎鑫摩卡小镇3期42栋,山姆会员商店(武汉国创光谷上城店)。


请与上述确诊病例有时空交集的人员,立即主动向居住地社区、工作单元或居住酒店主动报告,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步伐。


请已发生疫情区的市民朋友们非必要不离汉,确需离汉,请自觉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,并备好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。同时,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严格做好个人防护,正确佩戴口罩,勤洗手、常通风、不聚集、不会餐,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;自觉配合落实公共场所扫码、测温、戴口罩等步伐,认真做好个人健康监测,一旦出现发热、咳嗽、咽痛、乏力、腹泻、味觉嗅觉异常等症状,尽快到医疗机构就诊。
武汉疾控最新提醒:非必要不离汉


请广大市民坚持非必要不离汉,尤其不要去中高风险地区和报告确诊病例地区旅游、出差、探亲。确需出行,提前做好行程规划,全程做好个人防护。候机、候车时,要在空气流通的空间期待,不在拥挤、密闭场所久留。老人、孕产妇及有慢性病的特殊人群,建议不出行。



近14日以来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、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的低风险地区、有病例报告地区来汉返汉人员,或与已公布的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者,请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及辖区疾控中心报备相关情况,进行核酸检测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步伐。对因瞒报、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,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。


全市宾馆、酒店、民宿等提供住宿的单元,医院、商超、景点、饭店、理发店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对所有入住旅客、进店顾客、就医人员等测温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,发现体温异常或健康码、行程码异常,或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来汉返汉人员,要及时向所在社区及辖区疾控中心报告,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步伐。




编 辑 | 王俊文核 | 胡俊涛值班编委 | 代恒业 源 | 湖北发布、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、长江日报
[img=80%,40]https://p3-sign.toutiaoimg.com/tos-cn-i-tjoges91tu/SibDjdgCmM7CRw~tplv-tt-large.image?x-expires=1988877258&x-signature=Dp10ymmFR%2B0%2FVYEzmNvIl0zuOag%3D[/img]



[青春湖北] 投稿邮箱:youthhubei@163.com
欢迎转发点,转载务必标明来源点击【】疫情防控不减压!
免责声明: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,请联系光谷社区站长,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,谢谢合作!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全部回复(0)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关于我们

Copyright © 2001-2024, Tencent Cloud.    Powered by Discuz! X3.5|Sitemap

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10-00000000 举报邮箱:adminx@adminx.com 未成年人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10-00000000

GMT+8, 2024-11-23 19:27 , Processed in 0.734100 second(s), 37 queries 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