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湖高新:剥离湖北路桥后,剩余业务具备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,不存在
金融界3月13日消息,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东湖高新提问:证券法对上市公司的基本要求之一是要有持续经营的能力,公司卖掉主要资产而拟发展的方向迟迟不确定,这意味着能否持续经营存在极大不确定,这是否不再符合上市的硬性要求而存在被退市的可能?另外公司最近已经两次信披违法被监管部门采取措施,公司在后续发展方向事项上是否存在信披违法行为?公司回答表示:根据公司2023年10月27日披露的《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阅报告(众环阅字(2023)0100028号)》备考合并利润表显示,假设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完成向建投投资出售湖北路桥66%股权的交易,公司2022年度、2023年1-6月合计实现营业收入392,199.06万元、98,532.95万元,实现净利润47,034.85万元、9,485.95万元。由此可见,剥离湖北路桥之后,公司剩余业务具备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,不存在不符合上市的硬性要求而被退市的可能。
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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